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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博士业主调解装修纠纷
发布时间:2019-07-2 访问次数为:848次 作者: 责编:

6月份的一天晚上,姜堰区放心消费办给我来电话,说经他们调解,一位C姓业主与QM装修公司达成一致解除合同,希望我们对装修工程进行估价,以利于双方进行结算。

第二天一早,业主和父子二人已在协会门前等候。业主是专攻骨关节的留德医药博士,博士论文已经提交,在家等候毕业,所以有空操办家里一幢别墅的装修。

业主是从土巴兔网站上获得信息的,动心的是“先装修、后付款”。装修刚刚开始,业主就对装修公司产生了诸多不满:拆改时野蛮敲墙,把原外墙的造型敲掉了一半,有一处多敲了十几公分;砌墙时把砌块砖的方向弄错了;内、外墙打孔的数量与位置不对;水电工开槽位置偏差较大;两块现浇水泥板施工时带去了“小马櫈”却没有用,而在邻居施工中看到用了,现浇楼板可能存在潜在质量问题;装修公司早期承诺,免收设计费。

调解意见:业主初步进行市场调研,对已装工程进行估价,同时,要求装修公司估价,然后进行面对面的调解。

9天后,双方对接。业主最初提出报价14714元,装修公司的报价是34000元。在调解方主持下,双方对报价差距逐项进行讨论,近2万元的差距在哪儿?

业主对拆改费用(砸墙、砌墙、材料运费、垃圾运费)、设计费、现浇楼板的费用不认同。以最初的报价为准,对于拆改的工费,业主自认为,工程量完成了20%,原报价单中的拆改工费总数的20%为应付的拆改工费。另外,对新砌的墙体不合格为由,拒付费用。

调解方指出,拆改费用主要在前期,不好以工程进度的份额进行加权平均,就如同医院就医前期检查费用一样。由于砌墙时业主同意的,所以,墙体不合格的责任业主负一半。

征得业主同意,装修瓦工砌墙时砌块方向不对,墙体强度、

保温、隔音等功能得不到保证,该墙不得不拆除。

经过反复协商,双方同意工程总价为29500元。双方确认,施工方于201971日前方退工程款30500元给业主,延迟一天罚每天500元。(文汤卫国、陈陵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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