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装饰装修企业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,充分发挥工程创优奖的标杆引领作用,有效激发并引导广大装饰企业强化全面质量管理,提升装饰工程品质,为我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,经研究,决定开展开展2025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申报2025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工程必须为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,申报条件必须符合《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审办法》的规定。请各单位将符合质量、规模、年限和建设程序等条件的工程进行推荐,好中选优,确保其示范性。
二、申报工程规模
1、公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(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)的公共建筑整体装饰装修工程。
2、家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家居装饰装修工程。
3、示范工程:个别工程规模较小,但有突出影响和纪念意义、且装修风格独特,工程质量特别好,各方面反映良好、对工程建设有示范作用的工程,也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
1、申报工程由各装饰装修企业自行申报。
2、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、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、隐瞒质量和安全事故的、申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,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3、申报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主要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无需单独填写申报表。
4、已获得泰州市“梅兰杯”荣誉奖项的工程,不参加本次申报。
5、本次申报面向全市装饰装修企业。(非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,需办理入会)
四、申报时间及相关事项
1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,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电子档、纸质版“一式两份”、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“祥泰杯”评选委员会(泰州市鲍徐路58号),逾期不予补报。联系人:陈陵安0523-86233282,邮箱:515719011@qq.com。
2.依据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,获奖工程可在我市信用分评价中加分。
附件:1. “祥泰杯”申报表
2. “祥泰杯”申报资料要求
3. “祥泰杯”申报汇总表
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2025年10月10日
附件:
https://qr61.cn/oCxhd2/q8uEjtT(文件下载)
https://qr61.cn/oCxhd2/q6nYpGa(申报表下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