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,各相关企业:
为鼓励装饰装修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,争创优质工程,提高全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,根据《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选办法》(见附件)的规定,经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,决定开展2023-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,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申报2023-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工程必须为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,申报条件必须符合《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评审办法》的规定。请各单位将符合质量、规模、年限和建设程序等条件的工程进行推荐,好中选优,确保其示范性。
二、申报工程规模
1、公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(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)的公共建筑整体装饰装修工程。
2、家装工程: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家居装饰装修工程。
3、示范工程:个别工程规模较小,但有突出影响和纪念意义、且装修风格独特,工程质量特别好,各方面反映良好、对工程建设有示范作用的工程,也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
1、申报工程由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组织申报。
2、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、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、隐瞒质量和安全事故的、申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,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3、申报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的主要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无需单独填写申报表。
4、已获得泰州市“梅兰杯”荣誉奖项的工程,不参加本次申报。
5、非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也可参加本次申报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相关事项
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,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电子档、纸质版“一式两份”、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“祥泰杯”评选委员会(泰州市鲍徐路58号),逾期不予补报。联系人:陈陵安0523-86233282,邮箱:515719011@qq.com。
附件:
1. “祥泰杯”申报表
2. “祥泰杯”申报资料要求
3. “祥泰杯”申报汇总表
4. “祥泰杯”评选办法
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2023年11月6日
附件下载:
关于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工程创优奖“祥泰杯”申报工作的通知